2020年新宁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县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县直单位人员空缺的问题,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转任、选调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直机关相关单位采取考取资格、双向选择、统一调剂、公开选调的方式,选调35名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县直机关相应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名额为35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新宁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区域不限)。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2018年5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副科级以下干部或相当职级层次干部(不含现任科级领导干部);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龄不足3年的,以考核年限为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根据湖南省《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4〕64号)文件要求,2016届以后(含2016届)的乡镇公务员本次不得报考;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50),参加选调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县外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报名地点设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联系电话:0739-4837029。报名者需携带《2020年新宁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从新宁党建网下载)和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采取网上报名的外地考生,将以上相关资料扫描或拍照发送到邮箱362301220@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电话报考新宁县选调”。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初步审查结束后,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相关规定。实际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最低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核减选调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文秘、写作和业务知识等,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一为综合考试,时间为3小时(上午8:00至11:00),总分为100分。科目二为写作考试,报考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员职位的为纪检业务考试,时间为 3小时(下午14:00至17:00),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场次、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核减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2∶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只能递补二次。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四)填报志愿双向选择。体检结束后,入围人员在填写个人意向单位选择表时必须写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每人最多填写两个意向单位。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根据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查,对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环节出现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职位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单位。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双向选择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初步人选和分配的单位,凡服从调剂者由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岗位空缺情况调剂确定。
(七)公示。拟选调初步人选分别在新宁党建网和新宁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重要提示
因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县外报考人员须在选调考试前到新宁县完成疫情排查或检测事宜,未按要求完成的,取消选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以免影响选调考试:
1、县外报考人员进入新宁县,必须出示健康码。持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健康绿码或各省份健康绿码且来自低风险地区者,我县互认,出行和考试不受限制。
2、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红码者不能报名参加本次选调考试。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了解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风险调整的相关信息。
3、本公告由新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4822273)。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选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新宁县公务员选调。
5、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
与本次选调组织者无关。
附件:
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