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道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道县纪委县监委面向全县各级机关单位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4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4.善于学习,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财会、审计、金融专业或有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案一线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岁(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若工作年限不满三年的,实际考核年限必须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道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从2020年6月29日至7月5日。
(二)报名。
1.时间:2020年7月6日8:00至7月8日18:00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道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联系人:郑丽明,电话5237959。
3.报名人员直接登陆道县政府网下载或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道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时间截止时,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可再发一次补充公告,酌情放宽选调条件。
(三)资格审查。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等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四)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公开选调人数或取消公开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
(五)面试。笔试后,县纪委县监委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六)体检。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和选调职数等额确定考生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考察对象,若出现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对考察合格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核实不属实的,并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
2.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道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2.道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道县纪委
道县监察委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