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中共衡阳县委统战部面向全省选调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四级主任科员以下(不含四级主任科员)职务。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机关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度为准);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用期内的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告。在湖南人事招考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蒸水统战等媒介予以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31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衡阳县西渡镇红旗路9号县委大院1栋105。联系人:王珊,联系电话:0734-6811211,网上报名邮箱:hyxwtzb2018@163.com。
(3)报名要求:免费报名,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共衡阳县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需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④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的考生则将以上四个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到指定报名邮箱。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初审,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盖公章。中共衡阳县委统战部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映。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6.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由中共衡阳县委统战部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7.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8.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选调人员建议名单,报中共衡阳县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试用人员,按程序公示。
9.试用。试用期3个月,由中共衡阳县委统战部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10.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衡阳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衡阳县委统战部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