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7月30日,省委书记、省委科技委员会主任沈晓明主持召开省委科技委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审议相关文件,研究部署全省科技创新工作。
二、深度解读
★省委科技委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7月30日,省委书记、省委科技委员会主任沈晓明主持召开省委科技委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审议相关文件,研究部署全省科技创新工作。
——提高认识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事业发展,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进行谋划和推进。总书记就科技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推进科技创新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深刻理解党中央对科技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进行系统性重构、整体性重塑的战略考量,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切实增强对标对表抓落实的政治自觉,强化改革的决心和定力,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抓好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这一关键变量转化为湖南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认清形势
会议强调,近年来,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湖南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仍存在短板和差距。
——抓好落实
要强化问题导向,把解决矛盾问题作为省委科技委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牢牢把握省委科技委职责使命,着力做好“统筹”大文章,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上更好担当作为。要统筹抓好科技发展重大工程,明确定位和方向,强化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健全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质量和效率。要统筹谋划科技规划、计划和任务,充分发挥省委科技办、行业主管部门和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要统筹推进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建设,科学配置创新资源,优化系统布局,完善涵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共性技术创新等全链条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做好各类平台的有机衔接。要统筹做好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持续在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上聚焦发力。要统筹推动区域协同创新,主动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构建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省内各板块之间的创新协同,推动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要统筹落实重大科技改革任务,完善科技政策体系,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服务,省委科技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建强干部队伍,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格局。
★省委常委会会议
7月4日,省委书记沈晓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致中国工程院建院30周年的重要贺信精神,传达学习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两院院士大会精神。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致中国工程院建院30周年的重要贺信和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奋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结合起来,抓紧抓实“4+4”科创工程等标志性工程建设并加强跟踪问效,加快推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要做好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扎实推进“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系统观念,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加强同大院大所的对接合作,积极研究推动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和高校到湖南布局科技资源,着力打造工程科技发展高端智库。要实施好“湘智兴湘”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和院士后备人才支持力度,切实提高人才自主培养水平和质量。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管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湖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大会暨“双高”对接活动
7月17日,湖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大会暨“双高”对接活动在株洲举行。副省长曹志强出席。
曹志强指出,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必由之路,也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一环。要强化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加强源头创新、供需对接和平台支撑,增加高质量成果供给。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能力,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成果承接能力。要充分发挥高新园区的组织对接作用,强化技术创新需求导向,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各类创新资源,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引导,有效发挥政府引导扶持作用,凝聚科技成果转化强大合力。
★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
3月25日上午,2024年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省科技厅党组书记李志坚传达学习总书记在湖南考察和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崛起座谈会时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作工作报告。
——工作回顾
会议指出,2023年全省科技战线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五大标志性工程”落地见效,“4+4科创工程”加快实施,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产业链“卡脖子”难题加快突破,科技湘军品牌效应不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不断提升,创新活力动力持续激发,全域创新布局逐步优化。全省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4.2%、突破1100亿元,增速居全国第5位;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至2.41%,排名由全国第12位跃居第9位;高新技术企业净增超2400家,总数突破1.6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突破3.3万家,增长70%;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近4000亿元,增长50%,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全省科技战线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湖南考察和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崛起座谈会时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遵循,始终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六个统筹”、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认真研究谋划和务实推进全年各项工作。要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以实施“五大标志性工程”为总揽,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突破,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为支撑,大力实施创新提升行动,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同和评估问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营造开放创新生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工作目标
会议强调,2024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着力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颠覆性技术,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转化一批高价值科技成果,建成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推动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2%以上,突破关键核心技术10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净增高新技术企业超1000家,在湘高校经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在本省转化占比50%以上。要重点抓好强化宏观统筹联动、推进“五大标志性工程”建设、培育一流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实施重大科研攻关任务、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科技人才队伍、优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布局、强化机关党的建设等九方面工作。
——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全省科技战线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学细悟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树牢全局视野,提升战略思维,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创造性。要抓住关键、补齐短板、强化统筹,坚持靶向施策,不断提升工作实效。要积极主动对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解读
2024年7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4〕2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起草背景
2024年3月20日,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时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好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的作用,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实现科研价值向商业价值的转化,对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至关重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2023年11月8日,省委书记沈晓明组织召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座谈会,明确要求加快出台推进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从校园走进企业,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从“书架”走上“货架”,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20条具体举措,着力解决科技成果“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会接”等难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提出强化高校成果转化导向,建立以成果转化成效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符合条件的横向科研项目可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等举措。加大横向科研项目评价权重,支持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岗位。激发高校及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促使高校及科研人员“积极转”。
2. 提出初始权益分配改革,开展职务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行职务成果单列管理,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价值评估路径,优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落实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政策,健全高校科研人员兼职取酬制度,建立尽职免责制度等举措。鼓励高等院校开展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活动,提高高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性。在国有资产审计、清产核资时,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的国有资产减值及破产清算,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对高等院校有行政职务、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实行区别于一般党政干部的管理。支持高等院校制定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责任主体、尽职免责范围、负面清单等。消除科技成果转化参与人员顾虑,鼓励高校及科研人员“大胆转”。
3. 提出支持高校设立持股平台,引育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人才,采用“先用后付”方式许可他人有偿或无偿实施财政资助项目的高价值专利等举措。支持高等院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科技成果经营公司,作为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持股平台,代表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的托管运营,持有、管理成果转化企业中归属高等院校的股权。支持高等院校打破校际界限,采用多种形式设立专业化服务机构,培养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质效,确保高校及科研人员“明白转”。
4.提出建立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促进成果供需精准对接匹配,丰富金融支持模式,提升省属国有企业承接成果转化自主权,强化企业承接能力等举措。加强省、市、高等院校和企业的联动,强化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完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成果转化平台功能。建立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的常态化“双高”对接机制,组织企业进高等院校、高等院校专家团队进企业和推动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转型的校企合作“双进双转”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政府、高等院校、大学科技园等联合社会资本,设立用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种子、天使子基金,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省属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能力。营造有助于成果转化的创新生态,推动地方、园区和企业“会承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解读
2024年1月17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日起,新修订的《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亮点包括:
1.为科技创新注入“动力源”“强心剂”,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通过建立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容错免责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尽心尽力、一往无前地攻坚克难,保障科研人员开开心心、放开手脚进行科研活动,同时有利于科研人员安安心心地、没有后顾之忧地大胆创新。
2.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激励新模式。规定探索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
优化科技成果资产管理。明确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设立科技成果经营公司。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校、科研机构可以对持有的科技成果实行单列管理,对以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所形成的国有资产,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试用后有偿转化制度。明确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约定由企业试用后有偿转化的方式实施转化。
3.推进基础研究发展
建立与完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省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基础研究经费在全社会科技研究开发经费中的比例,对基础研究优势突出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费等方面建立长期、稳定和集中支持机制。
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建设。如规定加强岳麓山实验室、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湘江实验室、芙蓉实验室等省实验室建设,推动基础理论与技术前沿的突破和创新。
引导基础研究社会多元投入。明确除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外,鼓励有关社会力量设立联合基金,共同资助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青年科技人才 奋力打造青年科技湘军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湖南出台了《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青年科技人才奋力打造青年科技湘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主要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当前,我省正全力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建设湘江科学城、实施“4+4科创工程”、建设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推进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五大标志性工程”,迫切需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特别是青年科技人才“源头活水”,加快建设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18条,第1条至第7条主要从重点平台建设、重大项目攻关、科技人才计划、博士后培养机制等方面,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支持。第8条至第10条主要从服务基层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决策咨询作用等方面,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励与使用。第11条至第16条主要从完善评价机制、拓宽学习交流渠道、加强人才合作交流、加大生活保障等方面,为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第17至第18条为加强青年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强化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