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纪检监察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拟于近期组织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见附件1)于3月19日(星期五)8:00至17:00,到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一楼(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39号)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三、防疫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签订《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2)。省外考生须持有5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省内考生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有近两个月内中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来加格达奇区的考生,提前电话告知。
考试咨询电话:0457-6117510
附件: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