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机关公务员干部队伍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省发改委机关计划遴选10名公务员,详见《2021年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参公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5月);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计划表》中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5月)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8:30至2021年5月13日17:30。
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模块。(网址:http://zk.ljxfw.gov.cn)
考生在龙江先锋网按要求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将下列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hfgrsc@163.com,扫描文件均为PDF格式,务必清晰完整,压缩文件名为“报考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后4位数”。
1.《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如实填写、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
3.公务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考生及所在单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网上审核
省发改委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2021年5月19日8:30-21日17:30,考生在龙江先锋网查询审核结果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与其他职位合并或取消该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9:00至12:0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宜在龙江先锋网和省发改委官网上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3:1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届时省发改委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公务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4)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与报名表上照片同版),背面标明本人姓名。
未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龙江先锋网和省发改委官网上进行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各遴选职位名额加1的人数差额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如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与体检),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省发改委官网上进行公布。
省发改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体检由省发改委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情况时,按本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省发改委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省发改委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请参照《2021年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疫情防控工作须知》(附件3)执行。
六、监督与咨询
(一)省发改委机关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2628537。
(二)省发改委人事处对公开遴选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电话:0451-82623720。
附件:
1.2021年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3.2021年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疫情防控工作须知.doc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