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绥化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安排,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7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进行,考生全天封闭。
二、面试地点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前,到绥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绥兰路4.5公里)一楼大厅报到,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候考室等候。截止8:10没有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1年7月8日至7月1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领取方式。请进入面试的考生,通过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打印的方式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1.现场领取。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条件的考生,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绥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党政办公中心A418室)领取。如考生不能本人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代领面试准考证委托书(详见附件2,需双方手写签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2.网上下载打印。考生通过登录本人报考时提交信息的邮箱下载准考证并进行打印,若考生邮箱有变化请电话联系(0455-8386135)并提供正确的邮箱地址,确保能按时收到准考证。
四、考生须知
1.目前在绥化的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本市,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返绥参加面试。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绥化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考生必备5要件:①《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3)按要求填写完整,粘贴照片,不得空项;②身份证原件;③面试准考证;④“龙江健康码”;⑤“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参加考试。
3.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考试时间提前1小时到现场进行相关审核筛查工作,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体温测量。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及隔离期间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由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方可入场。上述人员无法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配合“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接受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
4.考生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参加面试答题时除外),并与其他考生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出现交头接耳、相互接触、传递物品等行为。
5.考生除携带考试备品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如面巾纸、钥匙、烟、打火机、口红、眼镜盒等)和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如手机、手表、手环等),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6.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其他症状,主动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并自愿接受防疫有关规定处置。对于不履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若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再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绥化市政府网站公布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绥化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0455-8386135。
附件: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