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国资委干部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大庆市国有企业监事工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3人(详见《大庆市国有企业监事工作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大庆市、县(区)行政管理范畴内与选调单位相同类型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综合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品行端正;
(二)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三年以上;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或不予选调:
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6618270。
2、报名地点:大庆市国资委106室(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2号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一层)。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庆市国有企业监事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请到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qinghr.gov.cn)下载。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3)现单位打印的报名人员编制平台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4张。
4、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公开选调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即可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缩减选调人数。笔试、面试的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考试时间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和国资业务工作等。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以目前正在从事财会岗位工作的人员为优先条件,确定为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核和体检
1、组织考核。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核、同考生本人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和调转
考核和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在现工作单位、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以及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三)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及就业、住房等问题。
大庆市国资委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