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七台河市委、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七发〔2017〕14号)的要求,七台河市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优秀人才。为做好此次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985或211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且在2018年7月末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法违纪现象的。
6、35周岁以下。
7、社会工作专业。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七台河市民政局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
1、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扫描件等基本信息和填写的《2018年七台河市民政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发送到qthmzjdb@163.com邮箱。
2、实地报名:请持个人简历和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及《2018年七台河市民政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到市党政办公中心市民政局1418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七台河市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进入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三)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由七台河市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家进行面试面谈,并根据其综合表现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五)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录用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福利及待遇
引进的优秀人才,其人事关系纳入到正式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引进域外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工作有成效,合同期限内享受以下待遇。
1、引进“985””全日制博士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硕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津贴。
2、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
3、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4、引进“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民政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鲍利军
电话:0464—8293267
邮箱:qthmzj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