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将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发布方式
2018年七台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共涉及7个单位,9个岗位,拟招聘16人。
招聘公告发布在11月18日、20日的《七台河日报》和11月19日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www.qth.gov.cn)、七台河市新闻网(www.qthdaily.com)、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并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件的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时所公示的《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信函报名,也不接受委托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11月30日8:30-16:00。(午休时间除外)
报名地点: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桃山区学府街165号)616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1、填写《七台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
2、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版照片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于邮箱qthsrsjkldpk@163.com)。
3、学历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外学历要出具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社会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项目计划享受加分政策人员需提供市级以上主管单位的证明,我省兵役机构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征集地兵役机构的证明(式样见附件4)。符合以上两种加分政策考生请于2018年12月10日之前,将证明材料原件送到人社局617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不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加分。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缴费
经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90元。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并于12月11日-13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61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它相近的招聘岗位或取消报名。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具体事宜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及聘用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考生必须遵守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及考试后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满分各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3:00-15:30《申论》
笔试成绩总分=(《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政策加分》)×5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复检所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是此次公开招聘发布公告、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相关通知的唯一公示网站,公示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与咨询
监督电话:0464-8682318市纪检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
咨询电话:18545705067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464-8252310市人社局考录调配科
中共七台河市委组织部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