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11月29日,黑龙江召开全省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暨省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基层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度解读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原则
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目标
“十四五”时期,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主要任务
(一)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日常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
3.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二)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1.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2.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3.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县级党委和政府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
(三)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
2.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3.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4.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市、县级政府要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
(四)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
1.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3.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五)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
1.做好规划建设。市、县级政府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健全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
2.整合数据资源。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
3.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延伸,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组织保障
(一)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基层治理工作,整体谋划城乡社区建设、治理和服务,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改进基层考核评价。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事项,并为权责事项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应支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考核,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和频次。
(三)保障基层治理投入。完善乡镇(街道)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
(四)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专门制定培养规划,探索建立基层干部分级培训制度,建好用好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加强对基层治理人才的培养使用。
(五)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快基层治理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理论研究。加强基层治理平台建设,鼓励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完善基层治理法律法规。
(六)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选树表彰基层治理先进典型,推动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做好基层治理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基层治理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基层治理专题宣传。
★黑龙江省推进基层治理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构建党建引领的多元参与机制。
二是深化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服务,按照“规模适度、界限清晰、无缝覆盖、动态调整”原则科学划分设置网格,加强网格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格运行闭环管理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三是持续提升乡镇(街道)“五种能力”,坚持把提升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平安建设能力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依据和抓手,推进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落实落地。
四是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法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五是推进基层法治德治建设,依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有效规范改善基层治理秩序。
六是加强基层智慧治理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