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公务员有序流动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鸡办发〔2017〕1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同意,决定为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77名公务员(参公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选调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一般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公开选调职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统一报名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1.报名人员须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需登陆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鸡西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和干部人事档案中现任职务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干部人事档案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须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选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6)选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7)选调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签字)的工作经历证明;
(8)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
报名地点:市直机关(单位)报考人员持上述材料直接到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楼202室)报名;县(市)、区报考人员持上述材料到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
咨询电话:0467—2187022。
(二)资格审查
市直机关(单位)报考人员报名时由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初审通过人员有关材料,于11月11日到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复审。
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需达到3:1的比例,低于该比例的取消职位选调计划。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查合格的,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报考中,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鸡西市公开选调考试。
2.相应资格、工作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1日(含当日)。
3.选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鸡西市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4)设置。
4.报名后的各项选调环节,均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综合等方面的能力,其中报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职位的,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工作实践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公开选调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工作的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折合为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组织考察
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在办理选调手续前,对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从同一职位面试人选中递补。
六、公示及转任
对拟选调人选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到选调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调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
鸡西市公务员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