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报名与资格审查、竞争择优、考察,综合竞争择优排序和考察结果,结合人岗相适原则,经市国资委党委第13次党委会议研究,现将拟调入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拟调入人员:张博众、张慧敏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452-2795389(市国资委)、0452-2795307(派驻纪检组)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