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内容,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工作已完成,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11月8日上午11:00起登录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同时,我厅将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开展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3:1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按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黑龙江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702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联系电话:0451-53643608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原件1份,张贴1寸免冠蓝底照片,并在“所在单位意见”中填写“同意报考”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及复印件1份;
(五)笔试准考证原件;
(六)公务员登记表、落编通知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七)报考《职位计划表》(附件1)中01、03职位人员,需提供相应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限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以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为准。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以上顺序排列。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提供材料及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材料证实与《公告》明确的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等不符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四、其它要求
请考生本人按照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其他人员代为资格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期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附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