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现场资格审查及递补,确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
2. 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号楼7楼。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
三、有关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2:00—2023年11月18日上午8:10。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端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需自带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考试用品。
2.考生应在开考前50分钟进入考点,8:10后不得进入考点,迟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候考室,交工作人员查验。
3.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电子扫描笔等带有记忆性、运算功能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的,取消面试资格。
4.发现题签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严禁将题签、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面试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答题涉及具体单位、姓名的,需以“某单位”“某同志”代替。若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将按照应试人员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pdf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