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委组织部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委金融工委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委金融工委机关计划遴选10名公务员,详见《2024年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委金融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
黑龙江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含相应层次中省直机关直属机构、派驻机构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备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已进行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人员,含其他相当级别层次。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服从遴选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存在《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或存在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遴选单位领导成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关于各类试用期、工作年限、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和年龄等时间计算节点为2024年4月,满12个月为1年。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项目生基层服务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时至4月19日17时。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网址:http://zk.ljxfw.gov.cn)。
(二)资格初审
省委金融办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完善。通过审核的,不能再同时报考其他职位。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遴选的,责任自负。
原则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5:1(含5:1)以上,如个别职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合并缩减遴选名额。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测试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宜在龙江先锋网上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名额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若范围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相应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材料)。
(2)《2024年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委金融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落编单、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4)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曾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流水原件和复印件;如曾在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须提供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落编单》复印件。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原件),其中,乡镇、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报考的,还需所在县(市、区)或市(地)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7)按《职位计划表》要求提供相应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限证明(附件4),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考生信息以现场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为准。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提交材料明细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照片装入小信封,外皮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虚报瞒报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人选。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龙江先锋网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按照遴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范围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均进入体检范围)。
省委金融办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范围。
考察由我办统一组织进行,派出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遴选资格。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等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如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五)公示和试用
我办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个月;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如因公示或试用期考核出现职位空缺,我办可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五、待遇保障
按公开遴选程序决定遴选的人员,不保留原领导职务,转任公务员职级,即:乡科级正、副职按照任职年限转任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检察官、法官单独职务序列以及人民警察、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其他职务职级序列,均须转任为综合管理类职级序列。
六、监督与咨询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咨询电话:0451-82816748
监督电话:0451-82601398
附件:
1.2024年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委金融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2.2024年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委金融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黑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