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5月21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许勤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黑龙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二、深度解读
★黑龙江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特别是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不断提高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2.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和年度报告制度,并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重点工作,纳入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省委书记许勤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重要法规制度,就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等工作作出14次批示。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作出专门批示,主持全省政府系统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辅导,赴省政务服务中心和省数字政府运营中心开展调研,研究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执行述法制度,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落靠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3.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作用。组织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加强督察工作的统筹协调,采取书面督察与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落实。建设升级法治督察工作平台2.0版,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率先出台《黑龙江省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填补我省法治建设个案督察制度空白。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鸡东县等5个县(市、区)、哈尔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11个项目分别获得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示范项目命名,推荐佳木斯市等4个市县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推荐牡丹江市司法局建立对俄合作法律服务中心等5个项目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1.高质量推动行政立法。贯彻执行新修改的立法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立法联系点,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效。紧紧围绕建设“质量龙江、创新龙江、开放龙江、绿色龙江、幸福龙江、勤廉龙江”科学安排并动态调整年度立法项目,省政府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提报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出台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6件省政府规章,各设区的市共审查地方性法规项目19件,出台政府规章1件,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
2.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编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决策公信力不断提升。完善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涉法事务“应审尽审”,全年共审查涉法事务470件。制定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意见,完成省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工作,全省党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2312人、法律顾问单位835家,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出台《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启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平台,全年备案审查各市(地)及省直有关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44件,对13件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文件制发审查意见书,促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省政府文件共清理472件、修改45件、废止49件,全省各级共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1万余件、修改17件、废止422件,推动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年度专项行动方案确定240项工作任务,全部对标国内中上游水平,其中114项对标全国一流水平,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工作任务170项,成立专班专责推进,带动各地系统落实。创建数字化营商环境监测督导考评系统,自动获取率达84.07%,实现“有感考评”向“无感监测”转换。对标全国先进水平,一级指标实现零的突破、达到11个,二级指标增加45个、达到61个。
2.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坚持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一体推进,建成国内一流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打造从省到村五级“六统一”政务服务架构,按照“四级六十同”全国最高标准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标准化实施清单目录3482个,2556个事项实现全省通办,实现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跑动次数平均减少50%以上。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推动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各重要阶段13个“一件事一次办”上线运行。
3.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发布《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包含5大类196条守信激励措施。推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我省“双公示”全国排名第4位。推行“信易+”创新场景应用,制定政府采购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推广“码上诚信”,全省赋码市场主体达235万家,占总数的65%。深入开展“信易贷”,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114.02亿元。
(四)数字赋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服务水平
1.打造数字化平台。建设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数字政府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平台基本建成,800余个业务系统、50万余个服务事项在新旧系统中实现无感切换。建成全国一流数字政府运营中心、46个应用平台,形成28项共性支撑能力,汇聚数据超过1700亿条,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汇聚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我省5G应用数字政府建设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二等奖。
2.推动数字化治理。建设省级“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平台”,实现对政府合同履约全链条全周期监督。建成营商环境投诉服务平台,让企业投诉“自助直达”。加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公示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等信息642万余条。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溢出功能,热线质量评估位列全国第11位。
3.强化数字化服务。拓展5G移动接入,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创新实施“一表制”,累计减少重复表单90%、减少填报60%。建成全国一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策“免申即享”,惠及企业2952户、金额12.78亿元,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典型案例。
(五)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全省任务分工方案,全面启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制定《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推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全省累计确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5万余项,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案件31万余件。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法治公安建设年”、“制度规范建设年”、“法治下基层”等活动,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公布《黑龙江省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确定综合监管事项19项。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全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874件,审结6698件,纠错率14.06%。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刀切”执法、野蛮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在市场监管等9个领域组织开展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推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开展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全省共公布执法主体6976个,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培训和考试,新增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和在岗人员培训类别,组织全省8490名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统一资格考试,通过率93.2%,严把人员“入口关”。选定175名高层次专业人才组建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有力促进全省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
(六)切实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有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1.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开展“大美龙江无法不美”旅游普法等系列活动,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省乡村“法律明白人”近4万名,每村达到3名以上,提前两年半实现“八五”普法规划目标。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和示范村33个,85个村(社区)保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受咨询36万人次,同比增长17%,群众满意度为99.7%。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挽回经济损失9939万元。
2.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化解行政争议3083件,复议后被诉率为16.5%,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进入复议程序行政争议近85%得到实质化解,受到司法部肯定。推动出台全国首部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于一体的地方法规《黑龙江省调解条例》,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探索实行诉讼调解程序前置工作,通过调解前置化解纠纷11.5万件,助力全省法院总收案、民事一审收案降幅均居全国首位。创建“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3.强化涉外法治保障。“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哈尔滨代表处获司法部批准,高标准建立东北亚仲裁中心,成功举办第三届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搭建起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法治平台。成立全国首家农业经济贸易仲裁院、哈尔滨冰雪旅游体育商事仲裁院和七台河冰雪体育商事仲裁院,全省受理仲裁案件首次突破1万件,同比增长78%。
★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问题和短板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还有差距,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各级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均衡,推进力度从市到县递减弱化。
三是一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改革还需深入推进。
五是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一些地方法治人才短缺情况亟待解决等。
★黑龙江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着力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全省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
2.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指导,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刚性约束,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的意见,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决策执行,依法开展政府督查。
3.实施《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报送备案,严格进行审查,对备案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4.根据国家和本省清理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依据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制度。
(二)着力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效
5.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编制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抢前抓早开展下一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征集、论证等工作。
6.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积极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消防、河道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档案管理等立法项目工作进程。
7.发挥省市县乡村五级立法联系点作用,加强立法调研、立法协调和风险评估,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做好司法部在我省设立立法联系点的承接工作。
8.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为政府规章立改废提供参考意见。
(三)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评选全省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
1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机制,推进行政备案事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11.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2.围绕打造“六最”龙江特色营商环境品牌,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13个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
13.基于标准化“五级六十同”事项,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完善省、市级数字政府运营中心服务功能,拓展政务服务增值服务,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建立全省电子证照发证清单和用证清单,推进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应用。
14.发挥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作用,通过数据共享、依托算法模型,实现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推动更多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15.强化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等法律服务保障,加强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审查,精准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创新企业合规法律服务,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送服务、促发展”活动。发挥冰雪旅游体育商事仲裁院和农业经济贸易仲裁院作用,服务冰雪经济、农业经济发展。
16.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守信践诺专项行动,依法整治失信违诺、拖欠企业账款等损害企业权益行为。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办理省政府网站“我向省长说句话”网民留言,力争回复率达到100%。
17.落实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加大领导干部包联企业(项目)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政商沙龙”活动,畅通服务企业“快速通道”和解决问题“绿色通道”,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18.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组织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19.加强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统筹管理和应用,持续提升政务数据服务、管理能力。
20.结合本省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规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