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珠海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珠海市纪委监委拟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珠海市纪委监委一级科员10名。其中纪检监察岗6名、文字综合岗4名。根据编制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在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各级机关(含中央驻粤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职在编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热爱纪检监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27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30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29周岁(即1991年9月30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相应岗位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纪检监察岗(职位1):(1)全日制学历为法学(A0301、B0301)、公安学(限A030601、A030602、B030602、B030606、B030610、B030611)、经济学(限A0202、B0201、B0202、B0203)、会计学(限A120201、A120206、B120203)、审计学(B120207)、行政管理(A120401、B120402)、公共(事业)管理(A120406、B120401)专业;(2)具有两年以上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税务、财务相关工作经历。
文字综合岗(职位2):(1)全日制学历为哲学(A0101、B0101)、政治学(A0302、B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B0305)、中国语言文学(A0501、B0501)、新闻传播学(A0503、B0503)专业;(2)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上述专业限制:具有两年以上在党政综合、政策研究或宣传部门从事文字材料工作经历;撰写的工作材料被省级以上机关内部刊物刊载;在中央、省级传媒发表过文章(不含短篇新闻消息);在地市级以上机关征文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以上奖励(限第一作者)。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曾经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未满试用期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wjwzzb@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珠海市纪委监委一级科员+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文件名统一为“选调珠海市纪委监委一级科员+姓名+手机号”,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报考文字综合岗(职位2)的,要提供本人近期主笔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以上。以非指定专业或工作经历报考的,须提供获得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稿或相关奖励等证明材料,并注明报刊、媒体的名称、刊登日期、刊号等基本信息。
2.报名纸质材料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3号市纪委监委1号楼204室。邮政编码:519000。电话:0756-2258601、2258906(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4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报名人数较多,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与笔试人数1:15的比例择优确定150名考生来珠海考试。进入笔试人员将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15,视情况可核减拟选调人数。
(三)笔试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视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能力素质、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3:7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地点:珠海,时间:笔试第二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将电话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前,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有人事管理权的部门提供)。以非指定专业或工作经历报考文字综合岗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本人为发表文章作者的证明。不能按期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珠海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如递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珠海市纪委监委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相关资料报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将不予选用,并由珠海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报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须按期报到。如因选调人员自身或其所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原因,未能在公示后3个月内办理完成转任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珠海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四)对参加考试和体检的报考人员,我委提供住宿安排和统一体检。
(五)本公告由珠海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珠海市纪委监委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