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络文化研究中心为我部直属的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网络科技文化建设创新与研究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职员6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网络文化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招聘范围。本次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市内”,限已取得深圳户籍的人员报考;岗位户籍要求为“市内外”,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人员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报考的年龄见招聘岗位表,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满周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现场递交报名材料需本人亲往,不接受委托递交报名材料)并资格初审。
1.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张):
(1)《深圳网络文化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2)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若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原件(附件4,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可提供复印件,办理聘用时需查验原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六楼。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88135205;陈森阳 88133127。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4.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深圳网络文化研究中心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
2.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笔试成绩,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的,将纳入个人征信档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内容,均为主观题。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互联网及新媒体知识等。
(二)笔试时间。笔试安排在2018年 8月4日(星期六)9:30—11:30。
(三)笔试地点。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8月20日18: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成绩排位前三名者获得面试资格。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我部将电话通知获得面试资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务必确保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我部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部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政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我部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我部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市组织或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并签订聘用合同、保密协议。
七、试用期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7月2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8年7月20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6年7月20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本次公开招聘信息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组工在线网站:http://www.zzb.sz.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