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职位
1.检察官助理岗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资格证书;
2.司法行政岗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或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间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
(五)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及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
(六)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连南县的在职公务员;
2.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转任或者不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为方便考生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采取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三选一)的方式参加本次公务员选调。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我院回复为准。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备齐报名所需材料,到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01室。
(2)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将彩色扫描的报名材料(PDF格式)报送至邮箱:lnjcyzgk501@126.com。
(3)邮寄材料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寄送至连南县三江镇顺德大道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收件人:蒋琴思,邮编:513300),寄出材料后请务必及时与我院政工科联系。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电子邮件报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寄材料报名以寄出时间为准。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18年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表格随同选调公告附件提供;
(2)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书写本人姓名,邮件报名人员提供电子照片。
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需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报名提供以上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在每份文件名称注明“报考职位+姓名+文件名”。报名材料不作退还。
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依照选调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初审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将进行电话通知,并予考试前发放准考证。
(三)测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
考生面试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可到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由我院视情况可按相应职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转任人选,由本院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组织考察前,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时相关证件的原件、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同意考察证明)和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我院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任职和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和任职手续。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自治县的有关政策执行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单位有饭堂,并提供宿舍,符合员额检察官条件的,优先推荐入额。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二)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20日。
(三)考试、体检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未携带以上两证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准考证作为考生考试的重要依据,各考生需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准考证。
(五)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nan.gov.cn)及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gdliannan.jcy.gov.cn)发布,由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8672339,联系人:蒋琴思、黄国伟。
附件:
附件1:2018年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