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阳江市纪委监委拟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公、检、法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安排在市纪委监委机关或市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选调人员需要符合相关调动规定)。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品行端正,敢于担当,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身心健康。
3.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5年及以上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相关工作经历,办案工作经验丰富,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满足转任要求。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电子邮箱:yjjwgbs@126.com。
3.报名材料:《阳江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www.yjrc.com或http://www.yjlz.gov.cn),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现单位任职文件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大1寸彩色证件照1张。
4.现场报名地址:广东省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 阳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人:冯品超,联系电话:0662-3322136)
(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进行初审,面试前进行复审。复审要求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单位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到阳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三)考试
1.笔试。初审合格者,进行笔试;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参加面试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均按百分制折算)从高到低确定4名差额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调动和任命。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阳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阳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