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内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范围及职位详见《龙岗区教育局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三)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名以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205室(联系人:崔老师,电话:89553382)。邮寄材料报名后,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gjyjrsk@lg.gov.cn。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8年12月18日(以寄出时间为准)。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龙岗区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录用公务员审批表、现职级任免文件复印件;
4.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
进入考试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时,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选调名额。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组织选调考试,确定拟考察人选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
(五)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六)结果公告
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告选调结果。
四、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11月20日。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且所报考职位需与报考者现任职级相一致。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