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任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对象
选任对象为本县县直、各镇机关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符合服务期限规定(没有服务期限规定的,应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公务员。
二、选任条件
参加选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一定工作实绩,群众公认。
(二)符合所在单位服务期限规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四)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选任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24日。
选任对象不得参加选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系统)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任: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任职位
1.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一级科员1名。
2.县委第六巡察组一级科员1名。
3.县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所管理服务股一级科员1名。
报考上述职位,有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报考巡察职位的,有纪检工作或巡察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公开选任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021年1月4日前将相关报名表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三张报送至县委组织部三楼秘书股,联系电话:7502711,联系人:施桂斌。
(二)根据报名情况,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以及所在单位意见进行审查。经初审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1月4日到组织部秘书股领取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任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考试方式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及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参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七、公示转任
县委组织部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转任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符合本次选任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选任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
(二)参加公开选任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或推荐,各部门、各镇要鼓励和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选任,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报名。报考者报名后,不得无故放弃,否则今后不得再参加我县公开选任。
(三)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选任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在饶平政府网站上发布,由中共饶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饶平县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