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出)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揭阳市纪委监委拟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出)机构科员共18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身体健康。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各职位具体专业详见附件1。
3.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选调对象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的科员,公务员录用后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月1日)。
5.计算任职、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公务员转任的相关规定和拟选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报考人员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是市纪委监委在编在岗人员的。
2.曾受到党纪政务(纪)处分或直系亲属因严重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3.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市纪委监委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在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20日。具体步骤如下:
报名人员登录清风揭阳网站(http://jylzw.jieyang.gd.cn)或揭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jyrsks.com),自行下载《2018年揭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将《报名登记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和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发送到指定邮箱(jyjwgkxd1@163.com),邮件名称和报名登记表名称统一为“选调+职位+姓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试程序。各职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比例低于1:3,将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人数,以符合开考条件。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为:①报名表(需双面打印);②《公务员登记表》、《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经组织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相关任职材料(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③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在同一职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以清风揭阳网站(http://jylzw.jieyang.gd.cn)公布为准。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届时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选调职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1.组织体检。确定考察人选后,进入体检程序,市纪委监委适时组织考察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取消选调资格。
2.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民主测评和查阅档案。根据初步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考察人选。
3.实践考察。安排实践考察人选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3个月。根据实习表现,经考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实践考察期间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实践考察期间,所在单位对其晋升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选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根据有关规定,调入后一年内不调整职级(从正式调入市纪委监委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3.联系和咨询电话:揭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663-8768190;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休息时间除外)。
六、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揭阳市纪委揭阳市监委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