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肇庆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市直单位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市直单位公务员34名,详见《2021年肇庆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面向公务员选调的职位
1.报名范围:
(1)全国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国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转任以及选调职位所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按照选调职位相应的职务或职级要求进行报考,也可以结合岗位要求及个人意愿降级报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2月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面向非公务员选调的职位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调任规定以及选调职位所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聘用在相应行政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位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2月1日,现岗位及职务以报名前的岗位聘用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服务年限、试用期限等对转(调)任有限制性要求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应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人数、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等详见《职位表》(附件1),考生如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日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直接电话咨询相关选调单位(详见附件5)。
(二)报名
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通过线上报名或实地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日8:30至2月22日17: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肇庆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详细信息,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审核盖章。
2.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市直选调单位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也可以在工作时间内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现职务职级的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通知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在报名2个工作日后,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需要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选调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笔试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职位。取消选调职位后,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发放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经研究后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主观题一科,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3月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具体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通过线上或现场方式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复审材料包括在初审提交材料基础上的其他有需要进一步审核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人选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以实际入围人数为准。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将于资格审核完成后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公布,考生留意自行查询,了解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查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成绩发布
笔试、面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及时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予以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本人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职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服务任职年限规定等方面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选调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选调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岗位要求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单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手续办理
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调)任的,选调单位按规定相应办理转(调)任手续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选调单位可依次递补。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报名之日起,做好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持“粤康码”绿码(当日更新)且体温正常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我市将因应最新疫情防控形势,就参加考试人员的具体防控措施要求,在考前及时作出温馨提示。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我市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附件:
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