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4个特大城市之一,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率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目前,《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审议。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于企业而言,营商环境好比阳光雨露,须臾不能少。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而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广州不断在营商环境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广州样本”。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面对社会的飞速发展,企业对立法的期许更大,社会对立法的要求更高。营商环境改革,最主要的就是要注重市场主体的感受。此次《条例(草案)》在制度设计上,就聚焦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在条例制定过程中,首次成立高规格立法专班,采取立法专班起草和专家团队起草的“双主体”立法模式,凝聚多方共识和智慧,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在许多方面提出了全国首创的“广州方案”。比如,在新基建领域,广州已走在全国前列,不仅率先在全国发布了数字“新基建”政策,此次更是首次提出扶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引导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数字经济的生态系统。不仅有政策支持,更以法治化环境为新基建助力,打造数字经济新样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也要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条例(草案)》明确要在企业经营、商事制度、融资问题等各个环节深化改革,真正做到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当然,为企业服务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应该大包大揽,而要尊重市场规律。在监督市场主体方面,《条例(草案)》特别提出要践行“无事不扰”的监管理念,减少行政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体现的正是这个道理。
如果说企业短期发展可以依靠政策红利,那么长期发展就必须靠市场环境。一个稳定、公平、透明、法治的环境,能让企业心无旁骛地搞经营。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以法治方式涵养营商环境,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经营者的信心,让企业更放心大胆、更有底气地在广阔的市场上发展,助力广州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