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市内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2名。现已聘任在七级其他管理岗位或八级其他管理岗位、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需符合以下条件:
1、深圳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至2019年1月1日)。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1年及以上本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三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6、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9、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选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原工作单位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和证明文件扫描件,也可现场提交材料报名。欢迎符合选调条件者积极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者自行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请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linluanfei@baoan.gov.cn;(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任岗位职务及专业技术聘任文件;(3)计划生育材料(未育、未孕人员提供个人承诺书,已育、已孕人员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4)首次进入本市事业单位入职备案表(复印件盖章);(5)个人奖励及其他发表作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4、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路38号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联系人:林小姐,现场报名之前请致电我中心,联系电话:27758852。
(二)资格初审
(三)组织考察
通过资格初审的,将通知考察时间和地点,并组织考察。
(四)组织体检
通过考察的,我中心将组织人员到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五)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及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有关人事政策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
(六)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后果。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