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2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深圳市内、市外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具体选调职位详见《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不得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人员现任职级或现任职务对应职级确定。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见附件3),按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确定选调后职级;
5.其他要求: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
(2)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3)选调进入宝安区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18:00时止。(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各用人单位报名邮箱(各用人单位邮箱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请报名者按照以下格式标注报名邮件名称:职位编码+姓名+手机号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重复报考,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现职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近四年(2017-2020年)年度考核鉴定表复印件1份(报名阶段暂无法提供的,可先提供年度考核结果说明,鉴定表在考核结束后考察前提供);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然后上传扫描件。
(4)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的报考人员提供) (附件5);
(5)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附件6);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7);
(7)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8);
(8)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扫描件。
(10)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和线上面谈。宝安区委组织部会同各选调单位根据选调条件、报名材料、考生的专业、工作经历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匹配筛选,按照选调职位1:8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上面谈的人选,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参加线上面谈。线上面谈结束后,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入围考核环节的,由用人单位在3月23日(星期二)18:00前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线上面谈的考生不另行通知。参加考核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转任审批为准。
(三)考核
1.考核方式:包括实地调研测评、结构化小组面试和适岗测评,考生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参加考核。
2.入围比例:实地调研成绩和结构化小组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折合总成绩,成绩合格线为60分(实地调研成绩、结构化小组面试不合格者不予选调)。将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选调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适岗测评人选。
3.考核时间、地点:
(1)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2)适岗测评时间共3-5个工作日。适岗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参加适岗测评时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与适岗测评的视为放弃资格。适岗测评放弃资格或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从入围考核环节考生中按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4.结果公布:适岗测评结束后,在宝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核结果。
(四)体检
在通过适岗测评的人选中,确定选调意向人选,并将意向人选相关材料报深圳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的办法进行。考察组到意向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和查阅个人档案,考察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意向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并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由宝安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并报深圳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为拟选调人员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未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在商调函发出的1个月内无法协助提供齐全的调动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四、其他
1.本次选调对参加考核环节的深圳市外考生一次性发放食宿和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现任职所在单位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考生1000元/人,广东省外考生2000元/人。
2.如有需要,本次市外选调人员可按深圳市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申请人才住房。
3.本次选调公务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5.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选调资格。
6.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7.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