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和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笔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1年4月16日前完成。
体检医疗机构:南海人民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海区中医院)。
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疫情防控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
2.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请按照选调单位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逾期未到或证件、材料携带不齐导致无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当天考生请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1张。
4.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陪同。严重违反纪律的,当场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取消其体检和选调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记入诚信档案库。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5.考生请提前熟悉体检地点和交通路线,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调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选调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选调机关用人需求的情况,取消选调资格。具体考察安排由各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转任人选。由各选调单位在单位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二)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相应职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各选调单位研究决定。
(三)此次选调职位均为一级科员,转任人员在原单位任职务职级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四)本次选调镇(街道)岗位的,调任后原则上须在南海区服务满3年。
(五)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拥有对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2.公务员身份确认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参考格式).docx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