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雷州市纪委监委拟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安排到雷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3.现任副科级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5.具备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相关岗位3年以上从业经历(含试用期,不含综合、行政、后勤类岗位),从事过刑事法律相关工作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填写《雷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份(从附件下载),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⑤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本人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可持以上材料到雷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报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雷城街道雷州大道8号雷州市委大院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7楼。
网上报名:将有关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至电子邮箱1962534218@qq.com(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材料中①、②原件进行复核,③、④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759-8805070。
3.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至4月20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其中,周六、周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9名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面试分各50%的比例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5的比例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http://www.gdzjjw.cn/)、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dzj.lss.gov.cn/outside/index.html)公布。
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届时另行通知。
六、考察
1.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根据初步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考察人选。
2.统一体检。统一组织实践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实践考察资格。
3.实践考察。安排实践考察人选到雷州市纪委监委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1个月。根据实习表现,经考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选经雷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八、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九、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雷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雷州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雷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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