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拟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内各级政府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名额和职位:综合管理类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8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选调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副科级及以下,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正科级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36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深圳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四)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名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4.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以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2.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51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处)。联系电话:0755-88121954。传真:88101180。
3.请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委指定邮箱(weijuan@sticmail.sz.gov.cn)。
4.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委将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
笔试由我委根据报名情况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报名人员少于24人(选调8人*3=24),全部纳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考察
根据报名人员实际情况、结合笔试及面试结果,综合考虑,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我委将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8名,将适当调减最终选调名额。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5月1日。
(二)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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