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安排到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信宜市直(含省、茂名驻信宜单位)、各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身心健康。
2.现任股级及以下职务,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4月9日后出生);现任镇(街道)纪委班子成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9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转任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信宜市纪委监委干部室(原信宜市国税局办公楼十二楼)。
3.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可向信宜市纪委监委干部室索取,或登录信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
②报名登记表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印章。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须所在单位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⑤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4.资格审核:由信宜市纪委监委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二)笔试。采取集中统一闭卷方式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五)集体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信宜市纪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确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对被确定的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信宜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信宜市纪委监委干部室咨询,联系电话:8837993。
中共信宜市纪委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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