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汕头市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8〕256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纪委监委拟从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安排到汕头市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一、职位和职位数
汕头市纪委监委科员12名,其中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8名(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较适合男性报考),文字综合岗位3名,技术综合岗位1名(摄影摄像、勘验检查)。
二、选调范围
汕头市市直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
三、选调对象
(一)选调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身心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5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其中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摄影摄像技术专业(专业代码C050513)、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专业代码C030801)学历的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4.现任科员级职务,或任办事员职务满3年(任现职级时间在2016年4月15日前);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根据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还需满服务年限);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二)与汕头市纪委监委机关在职在编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按照有关规定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9时至4月27日下午16时。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下载《汕头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连同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stjwxd2019@163.com)。
(二)资格初审。汕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职位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有关事项通知在汕头廉政网公布。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工作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按照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场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文字综合岗位、技术综合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机关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有关事项在汕头廉政网公布。
2.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请按通知要求到汕头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海滨路市委大院9号楼附楼二楼会议室。
考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汕头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分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面试评委于开考前由汕头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4. 加分项目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每一项加1分,同一项不得重复加分。加分各按50%分别计入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一是报考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的,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或曾借用在市纪委工作一周年以上);有二年以上公安(含国安、司法警察)、检察、法院、审计等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公安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会计、审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是报考技术综合岗位的,曾有摄影、摄像作品获得县处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奖项。
三是通过司法考试,或具备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或具备专业英语八级资格。
四是曾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部门奖励、表彰;获县处级以上单位记功嘉奖;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5.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考试总成绩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廉政网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统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招考单位支付。
2.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考察对象。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查阅干部个人档案,核实公务员身份、任职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选调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廉政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转任或自动放弃者,取消选调资格,视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五、有关事项及纪律要求
1. 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笔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选、体检对象、拟选调人员公示等事项,在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公布。
2.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4.报名对象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参照广东省纪委监委的有关规定,调入后一年内不调整职级(从正式调入汕头市纪委监委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六、本次公开选调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向市纪委常委会负责,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 汕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88081157
2. 汕头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88081148
附件:
中共汕头市纪委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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