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
选调公务员共3名,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 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二)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群团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跨职类报考人员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经济学或金融学类专业优先,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现任职务为科员级,聘任制公务员须非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现任六级执法员以下职务,且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和所在单位干部调配有关条件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确定为科员;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试用期未满,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7.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8:00时。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fgjbgs@baoan.gov.cn)。
1.《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2.《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附件4);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4.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5.计划生育承诺书(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
6.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文件,提供其一扫描件即可)
7.300字自我介绍;
8.个人主笔材料或获奖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我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我局统一组织。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查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我局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如因审核不通过、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调名额,经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考生条件与岗位职责要求不匹配等情形,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选调职位或削减选调人数。
(六)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办理调动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发布公开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办公楼8楼833办公室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咨询电话:2999681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