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具体范围及职位详见《韶关市浈江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及学历学位要求以附件职位表为准。
(二)其他要求
1.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6月28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韶关市浈江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邮寄报名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各选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单位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3倍的,选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4.邮寄地址: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
(三)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选调单位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交《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及政审意见。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由选调单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韶关市或体检对象所在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由选调单位确定具体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不得低于所报考职位职级,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职级,则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级后方可报考,拟任人选的职务职级以选调职位表为准。
(四)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本公告由招生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二)本次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
浈江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883334,联系人:谢礼华
浈江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51-8220199,联系人:袁钰婷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办公室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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