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共中山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改革干部队伍活力,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中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从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一级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名,从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选调对象
中山市(含中央、省垂直管理机构驻中山单位)已登记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8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经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职位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报名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605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中共中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如有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请一并提供。
报名人数少于6人,取消本次选调。
报名咨询电话:88396659,联系人:吴倩怡。
(二)资格审查
我室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准考证,由报名人员自行打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在发布笔试成绩时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序递补。体检结果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五)组织考察
我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为确保选调人员政治合格、人岗相适,经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后,将安排考察对象跟班学习1个月。跟班学习结束后,依据考察对象综合表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序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选调人员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五、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88395630,电子邮箱:zsggxtk@163.com。
六、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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