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用人渠道,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力量,面向市内外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内、市外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选调职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不得低于所报考职位职务职级,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职务职级,则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院校为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高校的优先);
(五)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7日之后出生),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7月17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符合选调职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4.任职试用期间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9:00时至2019年7月26日18:00时止。
选调职位要求咨询电话:0755-25666269,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25826015(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重复报考,取消选调资格。各选调职位报名考生请登录https://sign.2eju.com,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材料如下:
1.《深圳市罗湖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签字后扫描上传),填写要求见《深圳市罗湖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说明》(附件3);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3.参加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4);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扫描件);
5.现任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扫描件);
6.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二)考试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职位,结合考生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由罗湖区委组织部组织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5 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未进入考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时,选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三)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信息将会在罗湖电子政务网上公布(http://www.szlh.gov.cn/main/),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未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不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各选调职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
选调单位根据罗湖区委组织部安排,开展选调考察工作。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考察对象需提交所在单位纪检监督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及政审意见。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由罗湖区委组织部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罗湖人民医院或体检对象所在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由罗湖区委组织部确定具体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七)确定选调人员
综合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罗湖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选调的,相应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报区委组织部确认为考察对象后,依序开展递补考察、体检。
(九)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获准选调的市内公务员需经罗湖区委组织部审批,市外公务员需报深圳市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及公告。拟选调人选应当在获得选调资格后9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有关说明
(一)公告内所有相关资格条件均截至于2019年7月17日。
(二)选调进入深圳市罗湖区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本次选调人员的住房保障由深圳市罗湖区政府依规统筹解决。
(四)本次选调对参加考试的深圳市外公务员给予适当的交通食宿补贴。
(五)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六)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七)罗湖区委组织部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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