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本部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信念坚定,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研究能力,工作表现突出;
(三)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7月1日),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在公务员岗位工作2年以上(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7月1日),现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1.正在试用期或未达到服务年限的;2.与本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4.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8日—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东源县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组(东源县委县政府大院2号楼2楼2201室,联系电话:0762—883186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供以下材料(所有递交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中共东源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表格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除提供纸质版外,电子版需发送到邮箱:dyxzzb@163.com;
(2)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相符”证明章。
4.报名要求:参加选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凭证。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如下:
1.笔试。笔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和评卷,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和测评基本技能,闭卷作答,不指定参考书。根据报考的职位,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为8月4日上午9点,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报考的职位,将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如复审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公示
1.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在考试各个环节,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和咨询电话:0762-8833790。
附件:
中共东源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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