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市内外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综合管理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工作勤勉。
(二)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任职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财务会计相关专业。
(五)现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六)具有2年以上财务会计岗位工作经验。
(七)中共党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况。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期14天。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考生请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rsc@wjw.sz.gov.cn。
(1)《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及彩色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彩色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彩色扫描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材料可暂不提供,待考察时补交);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及任现职级文件彩色扫描件(可暂不提供,待考察时补交)。
2.报名咨询电话:0755-88113980(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深圳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9日止。
4.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结合任职经历、岗位匹配度等因素,在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选。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笔试人选按照拟选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及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笔试、面试地点在深圳,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工作人员电话具体通知。
(三)组织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我市公务员公开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综合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开展全面考察,查阅个人档案,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任职回避等情形。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其中拟选调人选为市外公务员的,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任前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对拟选调人员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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