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现对深圳市宝安区拟调人选予以公示(第二批,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调人选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人民政府740室,邮编:518101,监督电话:0755-29998580,邮箱:bazzbgwyglk@baoan.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调动的,将取消拟调人选的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选调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调动手续。最终是否同意调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审批结果为准。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拟调人选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