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珠海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一级科员4名,其中文字综合岗(职位1)3名、党内法规工作岗(职位2)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26周岁以下(即1993年8月1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28周岁(即1991年8月1日后出生);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30周岁(即1989年8月1日后出生)。其中,文字综合岗(职位1)要求是法学(法学A0301、法学类B0301)、政治学(政治学A0302、政治学类B0302)、中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A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新闻传播A0503、新闻传播类B0503)专业,党内法规工作岗(职位2)要求是法学(法学A0301、法学类B0301)专业并通过司法考试。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信息采集表word格式各一份)发送至邮箱swbgsrsk@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职位1或2+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2.纸质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签名);(2)信息采集表;(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⑷本人近3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如有请提供)。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珠海市机关大院1号楼426室。邮政编码:519000。电话:0756-2120426、2122836。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5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按一定比例择优选择考生来珠海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比例(职位1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职位2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不予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六)组织考察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将不予选用。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期报到。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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