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现面向市内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4.职务职级、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登录以下网址报名:https://sign.2eju.com。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24日9:00—2021年8月31日18:00。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提交以下材料(填报信息时,需同时将材料扫描以PDF文件格式上传):
1.《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需同时上传电子版及签名纸质版,附件2)。
2.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认证书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笔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报名咨询电话:0755-88132286。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综合分析研判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根据综合分析研判情况,安排岗前试用。市委办公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研判对象进行职位调剂。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分析研判、岗前试用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市委办公厅组成干部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可取消选调职位。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选调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考生。报考者应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市委办公厅将在笔试前明确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