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4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5.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可从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下载);(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文稿2篇,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全部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006室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人事处)。邮政编码:518035。联系电话:0755-88127073、88128235。传真:88102813。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可先发至邮箱hecl@shenzhen.gov.cn。
4.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厅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我厅按照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择优选择15名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选择排名前9名的考生进入面试。按笔试分、面试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3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中,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可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组织考察。我厅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3名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3名,将适当调减最终选调名额。
(六)公示。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我厅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