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投资推广署是正局级事业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因工作需要,为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我市投资推广队伍,拟在深圳市内公开选调职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招商专员(行政管理九级职员)4名 (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属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员。
(三)选调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组织纪律性强,热爱深圳,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公务员(不含办事员),行政管理九级及以上或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1月31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见附件1);
8.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投资推广署、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网站发布。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到深圳市投资推广署1207办公室(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12层)现场报名。报名时请递交资格初审材料。
3.报名咨询电话:0755-88107007,0755-8810704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职位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材料包括:
(1)深圳市投资推广署2017年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3181104584@qq.com);
(2)在编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或职员登记表复印件;
(3)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进入考察前提供);
(6)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选调考试。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中英文面试方式进行适岗能力测评。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结合考试成绩和考生个人工作经验等,原则上按照选调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程序进行组织考察,未列入考察人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另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三、有关说明
(一)此次选调岗位均为行政管理类九级职员,考生需现职务层次为公务员科员级及以上,或事业单位管理九级(或专技初级)职员及以上,均转任为行政管理类九级职员。
(二)资格条件时间均截至2017年1月31日。
(三)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深圳市投资推广署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