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具体要求
珠海市民政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珠海市救助管理站一级科员3名。具体选调职位请见珠海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敬业廉洁,甘于奉献。
2.具有全国各级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身份,担任拟转任职务(职级)同级或者以上职务(职级),在编在岗满5年(含试用期)。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4.报考相应职位还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提拔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smzjrsk@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姓名+手机号”,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3)本人职级套转表或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可在考察前提供);(4)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2.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525号珠海市民政局1002办公室。邮政编码:519000。电话:0756-2311802。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8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4.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择时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并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如果选调职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该职位不予开考。
(二)考试
1.笔试(占40%):主要测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按笔试分数从高至低确定面试对象。每个选调职位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我局择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并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占60%):主要测试人员口头表达、问题处理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评委由5人组成,每位评委的分数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3名有效评委的平均分作为面试的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总得分,总得分按照职位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不予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市民政局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四)资格复审、考察审档
市民政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市民政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将不予选用,由市民政局决定是否递补考察对象。
(五)转任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珠海市民政局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情况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审批手续。
五、其他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各环节相关公告将在珠海民政局(http://www.zhmzj.gov.cn/)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珠海市民政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