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公务员转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法院员额法官岗位配置和员额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1.公开选调范围:全国法院系统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公开选调职位:共14个。其中法官职位11个,司法行政人员职位3个。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比例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减选调职位或取消选调职位。选调职位取消的,参加该职位选调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调法官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法官条件,并具有法官职务,且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3.担任法官5年以上,现任职中级以上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一级法官以上或任二级法官满2年;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双学位”报考者,第一学位毕业证书上所印专业须符合职位设置要求;
5.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能够规范、熟练制作诉讼文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把关能力和司法廉洁操守;
7.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具有学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市内选调的法官不受此限制。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不得超过上述规定年龄界限的5岁。特别优秀是指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情况。);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公开选调司法行政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2.现任法院系统公务员,职务层次最高为二级主任科员,最低为一级科员;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双学位”报考者,第一学位毕业证书上所印专业须符合职位设置要求;
4.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具有学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市内选调的公务员不受此限制。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不得超过上述规定年龄界限的5岁。特别优秀是指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情况。);
5.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9月30日,条件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5.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岗位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9月5日,在广州党建网(http://www.gzdj.gov.cn)和 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9:00至2019年9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规定的职位类别、条件和时间登录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者应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准确把握选调条件和职位要求,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报名表电子版并以姓名+“报名表”命名后发送至邮箱gzzygbc@126.com。如需提交补充材料的,请将材料扫描并以姓名+“补充材料”命名后发送至邮箱gzzygbc@126.com。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报考01职位的提供体现个人审判业绩和调研水平的有关材料,含撰写的裁判文书3份、优秀案例、调研成果、在期刊发表的法学文章以及其他对审判实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科研成果等;
7.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8.报考01职位的提供确认为员额法官及确定法官等级的任命文件(复印件);
9.报考02职位的提供现任职文件或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10.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11.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核的具体安排另行在广州审判网公告。
上述材料中的1至7项在报名时须按照排列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以报考者姓名-职位代码(某某某-02)命名后上传到报名系统,未上传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8至11项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最迟在参加体检前提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
(四)选调法官的考试与专业评审
选调法官的考试与专业评审共计100分,其中考试占60%,专业评审占40%。
1.考试: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共计60分。
笔试总分30分,主要测试考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审判业务能力、审判专业知识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
面试总分30分,主要测试考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合格的,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2.专业评审:共计40分。根据审判岗位特点,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评审组,对报考者的专业能力进行评审。主要评审报考者的办案业绩、办案能力和调研水平。对因审判业绩突出获得中央、省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适当予以奖励加分。
(五)司法行政人员的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合格的,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2.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公文写作两个环节,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与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
本次公开选调的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相关安排及成绩将在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予以公布。
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选调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并办理任职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我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广州审判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任用的,由我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
1.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2.录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租住公租房。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发布于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报考人员应当注意及时查阅。因本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及时查阅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工作咨询电话:020-83210052、020-83210056。
5.未尽事宜,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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