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史志办公室(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下称“市史志办”)是市委直属正局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对全市开展党史、地方志、年鉴编纂研究,承担党史及地方志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保存、展览利用及深圳党史馆、深圳方志馆的日常管理,负责市以下各级各类地方志书、年鉴审定、党史及地方志咨询和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市综合年鉴的编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市史志办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3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历史、文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专业优先。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8周岁(含)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所需材料
(1)《深圳市史志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计划生育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
(3)两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任免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笔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章,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报送地址
(1)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林丰路2号深圳档案中心B栋418。邮政编码:518049。联系电话:0755- 88123127。
(2)电子邮箱:327248835@qq.com。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4.咨询电话:0755-88123127,岳女士。
(二)组织选调考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市史志办择优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
(三)组织体检,确定考察对象
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深圳所属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综合考试和体检情况,按1:1确定拟考察人选。
市史志办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四)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我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任前公示
在市史志办官方网站公告选调结果7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市内选调的公务员按本市现行办法管理。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二)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职位确定(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
(三)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史志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史志办公室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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