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干部队伍专业力量和专业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我镇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调6人,均为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详细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中山市内(不含中直、省直驻中山各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拟转任职位对口的专业或具备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
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后出生);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非在职);
工作表现好,业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选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意放弃原职务职级,按照报考职位重新安排工作;
愿意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报考人员有且只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取得国(境)外长期或者永久居留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在试用期内的未任职定级的;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上述情况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填写《中山市神湾镇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彩色生活照片一张等有关证明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电子邮箱swdjb999@126.com,邮件名称为:公开选调报名+姓名。镇街公务员在面试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由神湾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通过电子邮箱发放准考证,请报考人员自行查收打印。
报名咨询电话:0760—86733973;联系人:萧慈恩。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通过邮件方式发放)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神湾政府网”网站上公布。每个职位报名人数若少于3人,该职位不开考。
2、面谈。在面试前增加面谈环节,面谈对象根据进入面试人选确定,面谈情况不作为评分依据。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依序递补。单个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则面试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口头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试评委小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单独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神湾政府网”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序递补。体检结果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组织考察。
由神湾党建工作办公室指派2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如因考生放弃、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考察人选缺额的,可依序递补。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及神湾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神湾镇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如发现选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取消选调资格。投诉举报电话:0760—86782332,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神湾镇2022年选调公务员笔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正常参加考试: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得参加考试:
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
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
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二)其他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
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请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附件:
中共中山市神湾镇委员会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