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湛江监察委员会
派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专员办公室
2019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我区监察体制改革,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湛江监察委员会派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根据人岗相适情况,在中共湛江经开区纪委机关、派驻机构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 选调职位
选调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一级科员6名。
(二) 选调范围
国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实绩突出,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刑法学(A030104)、诉讼法(A030106)、法学(B030101)、经济犯罪侦查(B030606)专业或在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从事案件审查、调查、侦查、起诉、审判等岗位工作满一年;
4、一级科员以上职级或乡科级副职以上职务,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3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确认后扫描发送至kun450521@163.com。邮件发送成功依据:①邮箱自动回复;②报名者拨打电话0759-2968330确认。
报考人数应为选调人数的三倍及以上才能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19年10月8日0:00起至10月12日24:00止(注意:该时间段以外收到的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拨打电话确认时间段为2019年10月8日至12日及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选调办公室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个人信息必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经初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布,考生应在名单公告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为百分制。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与《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根据通知在指定的时间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证明、职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可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笔试与面试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根据各职位合格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选调人数,按1∶1.5取整的比例确定实践考察人选。若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来确定实践考察人选。
(三)实践考察
安排实践考察人选到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跟班实习16天(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的运用和案件办理等方面的能力。根据考察评价的优劣,按照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选调人选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经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和组织部联合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公示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任职人员,拟任职人员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递补说明
考生如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因故放弃转任的,可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经实践考察后递补。
三、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妨碍选调公务员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759—2968330、3199718
附件:
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