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一级科员3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选调人员需具有全国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一级科员及以上职务(职级),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本区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5.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职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地理学(A0705),建筑学(A0813),测绘科学与技术(A0816),土地资源管理(A120405);地理科学类(B0705),建筑类(B0810),测绘类(B0813),土地资源管理(B120404)。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登记、职务、年龄、基层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和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0月10日。
2. 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1)《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需手写签名,并附彩色免冠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证明、现任职务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结果的单位证明。
3.报名方式:
以上材料提供彩色扫描件,按顺序排列打包,在邮件主题注明“选调 姓名”发至邮箱zrzyrsk@chancheng.gov.cn。联系方式:0757-83036358,83139714,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余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各轮考试的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安排届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南方人才网、广东人才网另行公告,请考生留意。
(四)体检。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而出现空缺的职位,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考察。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公开选调后需在禅城区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否则不予办理调离禅城区工作的调动手续。
(五)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务职级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六)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2019年09月19日